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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龍江:土地流轉價格逐年增加
黑龍江:流轉價格逐年增加
在黑龍江,流轉到種糧大戶的土地,仍然會從事傳統(tǒng)的大田作物生產,“老百姓不說什么土地流轉,就是把地租給別人種,誰給的錢多租誰。”
一般來講,在東北的農村,土地流轉集中之后,并未改變之前的種植結構,但是因為實現了機械化耕種,使畝均單位成本降低,種糧大戶的效益是穩(wěn)定的。
上漲的地價
“不行,價格肯定要漲。”45歲的趙晨在對電話的另一面斬釘截鐵地說。22日,農歷大年初四,過完年,又到了決定家庭名下25畝土地轉租的日子。
坐在哈爾濱市郊的家中,談論老家綏化市后旗村的承包田,是這位已經離開土地十幾年的前農民每年的必修課。自從2001年離開老家開始在城市打工,圍繞著土地的春種與秋收,都像都市中消失的蛙鳴一樣只成為記憶中的印象,但每年的承包田轉租都會在不經意中喚起對土地的記憶。
“開始進城的時候都是把地租給老家的親戚種,那時候價格也低,就是兩百元每畝的樣子。”而現在,隨著城市化的進程,在黑龍江這個中國**重要的糧倉,純粹的農民逐漸減少的速度正在加快,**早租種趙晨土地的親戚也早已習慣了打工生涯,土地轉租的接盤者變成那些種糧大戶。“老家的親戚都進城了,生活好壞不說,**起碼不用吃種地的苦了。”
與往年不同的是,2015年的土地流轉,讓這位東北農民擁有了絕對的話語權。“去年糧食豐收,國家各種補貼也不少,種地賺錢比前幾年多,土地價格肯定要漲。”趙晨新打聽到的消息是,2015年后旗村的土地租金價格很可能會達到700元每畝,比上一年至少上漲15%。
根據國務院《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(fā)展農業(yè)適度規(guī)模經營的意見》,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農民家庭,土地是否流轉、價格如何確定、形式如何選擇,應由承包農戶自主決定,流轉收益應歸承包農戶所有。
事實上,根據趙晨的經驗,從更長的時間段測算,老家的土地轉租無論是面積還是價格都在逐年增加之中。雖然是地處松嫩平原的中部,擁有**好的黑土,但在后旗村,平均每家不到20畝土地上的收入對農民來講還是不如打工的效益更加直接。“在東北種地,其實就是春天忙一個月,秋天忙一個月,剩下的時間就是呆著,收入少也很正常。”
現在,在后旗村至少60%以上的土地已經流轉到了種糧大戶的手中。
與趙晨的情況類似,同樣位于黑龍江的黑河市農村,土地流轉早已成為普遍選擇。只是這里的農民更加羨慕綏化等地較高的地租價格。
“我們這里每坰地租金**多也就是4500元,與綏化那邊沒法比。”隨女兒在天津生活多年的孫告訴新金融記者。
在老家黑河農村,因為土地開發(fā)程度相對較低,不少農民在家開荒的土地面積甚至會超過承包田,雖然擁有一樣的黑土地,但是因為積溫等原因,玉米、大豆等農作物產量和質量相對較弱,在黑龍江的黑河、孫吳、嫩江、遜克、北安等北五縣,土地流轉的價格較省內其他地區(qū)相對較低。
從自發(fā)到認可
據測算,平均每名農村勞動力經營耕地能力至少在70畝以上,而現實是,在與黑龍江緊鄰的吉林,每個農業(yè)勞動力負擔耕地面積為10畝;實際耕種面積僅為經營能力的1/7。在東北糧倉確保耕地面積和種糧面積的情況下,將土地流轉給種糧大戶,是實現耕種效益提高的重要方式。
“農村土地流轉的效益是明顯的,對于提高農業(yè)生產效率,增加農民收入的好處是看得見的,但是一定要注意,土地流轉應該尊重農民的自主權。”中國社科院農村所研究員李國祥告訴新金融記者。
李國祥介紹,農村土地流轉和當年小崗村一樣是由農民自發(fā)開始的,之后政府加以鼓勵和支持,并在政策上給予保駕護航,使之成為一個不可逆轉的潮流。
在東北的另一個省份遼寧的遼陽市,因為大力加強土地流轉服務,引導土地向新型農業(yè)經營主體流轉,發(fā)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(guī)模經營,流轉土地60萬畝,其中新型農業(yè)經營主體流轉土地40萬畝。因為農村土地流轉規(guī)范有序推進而成為該省的土地流轉示范地區(qū)。
一般來講,在東北的農村,土地流轉集中之后,并未改變之前的種植結構,但是因為實現了機械化耕種,使畝均單位成本降低,種糧大戶的效益是穩(wěn)定的。
“前幾年也有人來要求租地種,但今年是競爭**激烈的一年。”趙晨認為,2014年的好收成是**主要的原因。
黑龍江省省長陸昊做的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驗證了這一說法。當年黑龍江,“糧食再獲大豐收,預計總產1352億斤,持續(xù)保持全國第**,增量占全國增產總量近50%,農民人均純收入突破萬元。”
在黑龍江,流轉到種糧大戶的土地,仍然會從事傳統(tǒng)的大田作物種殖,“老百姓不說什么土地流轉,就是把地租給別人種,誰給的錢多租誰。”
另一方面,流轉的速度和范圍并不令人滿意。2013年末,吉林省土地流轉面積為農民承包耕地的24%,一家一戶的家庭經營仍然是吉林省農業(yè)生產的主要經營方式。有當地學者將其弊端進行如此總結:“家庭分散經營,管理方式粗放,重復購置農業(yè)固定資產且使用效率低下,增加農業(yè)生產者生產成本,嚴重制約先進農業(yè)科技在農業(yè)生產中的推廣應用,土地產出率和勞動生產率提高緩慢。”
不只是東北,2015年初,甘肅省以一號文件的形式,確定將穩(wěn)妥推進農村土地流轉,土地流轉的價格、形式由承包農戶自主確定,流轉收益歸承包農戶所有。
以土地流轉為代表,有人認為2014年是“新土改”的開端,2015年則將是重要發(fā)展的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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